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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电动车为日常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,但是一些车辆日常缺乏维护,用户在使用时,可能会出现意外伤害事故。如何判责,也成为用户和平台都需要关注的事。
据报道,2022年某日晚,大学生卓某某在学校附近的地铁站外,手机扫码开锁后,使用了某品牌的共享电动车。
结果,骑行一段时候发现车辆情况不对,车辆速度异常且刹车失灵,为避免造成事故,行进200米后,卓某某连人带车摔进路边绿化带,车辆才得以停住。
卓某某当场报警,并被送到附近医院,经检查,腿部多处受伤,因摔伤影响日常学习和生活,卓某某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治疗和休养。
事后,交警出具证明:因共享电动车刹车失灵原因摔编程客栈入绿化带,导致卓某某受伤,绿化及其车辆受损。”
该共享电动车片区负责人也认定该车辆确实存在故障。卓某某EpLTe与电动车的所有者上海某公司就该事故赔偿担责问题多次沟通,该公司数次回避且以车辆不javascript存在安全问题以及投保保险等理由拒绝赔偿。
为此,卓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该公司赔偿其医疗费、交通费、住宿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754.48元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卓某某使用平台共享电动车,同时已实际进行了扣费消费,故二者间的车辆租赁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,该公司应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安全行驶要求的相应车辆。
该公司提供的电动车存在故障导致卓某某受伤,且该公司未举证卓某某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存在操作不当等情形。
故该公司应赔偿卓某某因本案事故产生的合理损失即医疗费2421.56元、交通费18.19元、住宿EpLTe费139元。其他诉讼请求于法无据,法院均予以驳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