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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财智讯10月28日电,江丰电子公告,拟使用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,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.00万元且不超过1.00亿元,回购价格不超过323.04元/股。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。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。按回购资金上限1.00亿元测算,预计回购股份数量30.96万股,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.11%;按回购金额下限5000.00万元测算,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5.48万股,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.06%。截至公告披露日,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、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、持股5%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、未来6个月尚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。